2025年辽宁省专升本第二次“征集志愿”录取最低分
浏览记录:112025-05-30
现将辽宁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第二次“征集志愿”录取最低分公布如下:
一、辽宁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第二次“征集志愿”录取最低分(普通类)
注:表中“录取最低分”为文化基础课(公共课)、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之和。平行志愿依据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、一轮投档”的原则,在录取资格分数线上,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从高到低进行投档。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,依次按照数学(思政)、外语、计算机应用基础、专业综合课、技能考核单科成绩,由高到低排序投档;如仍相同,则全部投档,增加招生计划录取。
表中“录取最低分”为空的表示无投档考生,“录取最低分相同考生排序项”均为空的表示无同分考生。
二、辽宁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第二次“征集志愿”录取最低分(建档立卡贫困家庭)
注:表中“录取最低分”为文化基础课(公共课)、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之和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不设录取资格分数线,实行平行志愿投档。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,依次按照数学(思政)、外语、计算机应用基础、专业综合课、技能考核单科成绩,由高到低排序投档;如仍相同,则全部投档,增加招生计划录取。
表中“录取最低分”为空的表示无投档考生,“录取最低分相同考生排序项”均为空的表示无同分考生。
三、辽宁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第二次“征集志愿”录取最低分(退役大学生士兵)
注:表中“录取最低分”为技能考核成绩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录取不设技能考核资格线,实行平行志愿投档。当考生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时,依次按照技能考核要点1、要点2单项成绩,由高到低排序投档;如仍相同,则全部投档,增加招生计划录取。
表中“录取最低分”为空的表示无投档考生,“录取最低分相同考生排序项”均为空的表示无同分考生。